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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规题目】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车行道边缘线有关问题的答复
【实施时间】 1992/12/10
【颁发单位】 公交管[1992]187号
【法规内容】

   

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车行道边缘线有关问题的答复

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:

   你局12月7日请示:车道中心线(包括隔离带、设施等)两侧所划的车行道边缘线之间的区域,行人或车辆能否通行?现答复如下:

  车道中心线(包括隔离带、隔离设施等)两侧所划的车行道边缘线,是为了保证车辆高速行驶的安全和保护道路设施,两条边缘线之间的区域,禁止行人和车辆通行。违者按交通违章论处;造成交通事故的,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,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,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。

   此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92年12月1O日

 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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